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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购买枪支再销售 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5-04-08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旁门左道购枪支 尚未得利即获刑

  公众全民讯(朱启秀)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对黄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卡沙子涉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卡沙子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卡沙子系四川省黑水县人,男,藏族, 辗转贵阳、黄平等地以出售装饰品、药材等物品为生,2013年5、6月获知湖南省邵东陈某某处有枪支出售,后从该处购买了五支仿真气手枪(经鉴定,其中两支系以气体为动力的仿真气手枪)和九支仿真气步枪(经鉴定其中八支是以气体为动力的仿真气步枪),用于出售,并将枪支藏于开阳县一租住房内,2014年9月5日,因害怕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便租车到开阳将枪支运输到黄平县浪洞镇花院村王家院组予以抛甩。后因枪支被群众发现而案发并将被告人卡沙子抓获。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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