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夫妻感情未破裂 起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3-09-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  字体大小[ ]

  公众讯 2013年8月23日,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由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没有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

  范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农历12月22日,22岁的王凤娟与24岁的李建军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同居生活,于2010年6月30日生育一女,取名李佳怡。双方于2010年08月10日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夫妻感情尚可,但有时为家庭琐事发生摩擦。2013年06月02日双方因家务琐事发生争吵后,王凤娟回娘家居住并向法院起诉,要与被告李建军离婚。被告李建军坚决不同意离婚。

  范县法院认为:原被告属合法、自主婚姻,婚姻基础较好。原被告结婚至今已三年之久,并生育有一女,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因各自性格、习惯不同而发生矛盾属于正常现象。发生矛盾后,如果双方能够及时反省自己的行为,改正错误,互相体谅,是可以和好的。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被告不同意离婚,故对原告的请求,应依法予以驳回。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范县法院  吉国民)

中国法院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