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 为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政法委积极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动员会工作部署和全市法院关于开展为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长白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动员会议,周密部署、不断创新形式服务小微企业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长白县法院从全县所有企业中确定15家小微企业作为各庭室部门的定点包保联系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到企业走访调查,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经营状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并制定相应帮扶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打击破坏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力度,严惩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严惩滥用职权严重影响和破坏企业发展的渎职犯罪和其他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为微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平等的竞争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优化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政务、政策环境。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群体性纠纷和其他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涉企案件,尽可能采取调解、协调、和解方式,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企业债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经济交往中的违约失信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统一、诚信的市场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好企业债务纠纷案件,对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纠纷,在工作方法上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五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案件,严格遵守诉讼期间规定,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和执行周期,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和快执。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经济困难企业,依法实行诉讼(执行)费的减缓免,减小企业负担。
六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从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生存、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出发,对涉小微企业案件慎重立案,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司法强制措施。
七是建立与微小企业沟通联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结对帮扶制度,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健全服务机制、延伸服务职能,经常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动态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帮助研究对策,切实做好小微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示工作,为企业提供创新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讯息来源:张增全、曹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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