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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荐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荐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荐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荐国利用担任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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