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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赛青克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11-12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赛青克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赛青克(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赛青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赛青克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副书记、政府副区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副区长,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主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回民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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