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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郝茂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10-27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郝茂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郝茂荣(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茂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茂荣利用担任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包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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