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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涂慕溪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10-27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涂慕溪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涂慕溪(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涂慕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涂慕溪利用担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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