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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依法对刘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10-19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检察讯(石玉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中心综合科原科长(四级调研员)刘良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港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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