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马建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0-10-17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马建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马建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马建华利用担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晟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晟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工程地产投资管理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