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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法院正式启用送达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0-10-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杨珊珊)为进一步做好诉讼文书送达工作,规范送达业务,提升办案效率。10月9日,宁陕县人民法院根据省高院《关于电子送达和集约送达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启用宁陕县人民法院送达专用章,开启诉讼文书送达工作新模式。

  据介绍,送达专用章主要用于民事、行政、执行及国家赔偿等程序类法律文书的送达,内容包括案件受理通知书、预缴诉讼费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公告、听证公告、传票、送达回证等。而对于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结论性法律文书,依法不得使用送达专用章。同时,该章制作有电子印章,不仅可以在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上直接使用,还能有效提高各类文书制作效率,减轻了法官的办案负荷,使审判执行效率得到提升,实现送达工作的全程留痕,确保了送达程序的公正透明。

  下一步,宁陕法院将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最高法院开发的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配置相关技术设备,尽快开通电话通知、集约送达、公告送达等相关功能,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案件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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