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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房产,亲生父子竟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郑云霞)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件,本应该是至亲父子,却分别坐在了法庭的原、被告席上,父子二人所谓何事对簿公堂,值得我们一探究竟。

  原告王小系被告王大的小儿子,父子两人在庭审中各执一词。原告王小诉称,其本人于2001年出资在自家宅基地建造120平米住房,建成后一直与被告共同生活,被告也口头承诺,在其百年之后这套住房就留给王小。后因工作原因,王小2008年搬出该住房,2013年原告想要搬回原来住所时得知父亲王大想把房屋作为遗产平均分给所有子女,遂要求王大将返还建房款180000元或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在自己名下。

  被告王大辩称,原告的建房款是从被告处借的钱,且建房共花费了37000元,除去建房款,原告尚欠被告20000余元借款一直未偿还,自己也不愿再向原告主张了,故不认为自己应该给原告返还建房款,也不愿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在原告名下。

  原告王小承认确实在建房前向其父亲多次借款,一直未还,但认为父亲当初说把钱借给他只是在“开玩笑”,并不认为自己真的需要偿还。父亲应该履行承诺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

  为了妥善化解父子间多年的积怨,使双方尽释前嫌,重建和谐美好的家庭。承办法官苏慧珍在庭审结束后没有急于制作判决书,而是分别与父子俩谈话,一方面了解到王小因自己的两个儿子已经到了结婚成家年龄,需要用钱的地方多,想要让老父亲再帮他一把,之所以把父亲告上法庭也是怕父亲把房屋直接分给其他兄弟姐妹。弄清了王小的想法后,苏慧珍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批评了王小作为儿子应该尊重长辈,不仅不应该与老人争夺房产,还应主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一方面把王大邀请到自己办公室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王大能够解开心结,对儿子多一份理解。

  在听了法官真诚的劝说后,原告王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撤诉,并说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父亲,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老人表示儿子能够真心认错令他欣慰,以后也会好好地和儿子相处,僵持多年的父子关系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日常生活中,父母在成年子女购房或建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我们不能将其视为理所应当。子女成年后,父母并无继续供养对义务,如果不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向父母借钱,仍负有偿还义务,如果欠钱不还,也是不合法的。本案中,王小理所当然的认为,借了父亲的钱可以不还,从父亲处借来的钱建造的房屋理应归他所有。为争夺房产,竟与古稀之年的父亲对簿公堂,令人唏嘘。作为子女,最起码不应伤害父母,毕竟,房屋有价,亲情无价。

  (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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