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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强力执行 保障政府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7-08-1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世龙)今日,为确保自治县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合理依法利用,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政府依法行政的权威,为法院的执行奠定基础,塔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了五家企业的财产。

  因五家企业未经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在塔县违法圈占国有建设用地,经塔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拒不履行塔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所确定的义务。近日,塔县国土资源局向塔县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塔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立案执行,依法向五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义务。但期限届满后,五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局将该案报院党组后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五家违法圈占国有建设用地的企业的财产予以查封。

  近年来,塔县法院不断创新方法,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动性,积极主动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建设科学发展。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塔县法院在主动上做文章,在服务上下功夫,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安排部署,主动配合该县县委、县政府谋划重点工作,积极参与调处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为县域经济发展清障解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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