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王建厦)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采取多项执行措施,构建“大执行”工作格局,努力破解执行难,有效地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最终实现。上半年,阜康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62件,结案734件,执结率53.89%(较上年同期上升28.25%),执行到位标的8486.2万元。
在7月25日召开的自治区高院、昌吉州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三级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上级法院对阜康市法院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加强组织领导。阜康市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院长耿德忠任组长、执行局局长冯相逢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协调、指导、督查执行工作。执行局设立执行指挥中心、三个执行小组,减少机构设置,简化执行环节,保障集中执行。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结合实际,起草拟定了《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执行联络员实施办法》等,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大联动执行格局。
挖掘内部潜力。根据执行需要,整合内部司法资源,配足执行力量,现有执行干警20名,占全院干警人数的16.1%。配强执行设备,先后为执行干警配发了摄像机、数码相机、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等。建立“一长二员一警”执行团队,每个执行团队配备一名执行长、一名执行员、一名书记员、一名法警。执行长对本组案件全面负责;执行助理协作配合,制作法律文书;法警协作实施强制措施;书记员负责送达及其他工作。
创新执行机制。建立了执行异议审查权和实施权两权分离机制,将执行异议审查权交由审监督庭行使,执行庭专司执行实施权;加大曝光惩戒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完善建立恢复执行案件初查制度,争取申请人的理解与支持;积极与公安机关等实施沟通,解决线索难找问题;适时开展执行会战,集中清理难案要案;加大司法救助,解决执行信访难题;加强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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