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彭福颜 徐茂鹏)“感谢检察官了,我一定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痛改前非,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努力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家住赫章县六曲河镇的村民李某向中国农业银行赫章县支行申请办理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1张,期间李某透支资金12000余元,到规定的还款期限仍未归还。银行业务员两次到李某家中进行催收,均未见到其人,银行遂以李某恶意透支,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全额归还透支款息18255元,发卡单位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经赫章县检察院审查,李某透支信用卡后逃避银行催收,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属恶意透支;透支金额达12000余元,属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该院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为李某为初犯,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全额归还透支的本金及利息,且得到了发卡单位谅解,犯罪情节属轻微,遂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大家: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在人民法院判决前,将欠款还清,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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