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秦阳)“三尺法台一抹红、公正司法两声锤”,这是多数人印象中的法官,法官是庄重威严的、是刚直不阿的、是铁面无私的,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心是温热的,新源法院法官注重社会责任感和办案质效的统一,积极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寻找突破口,践行“以法育人,以案传德”。
近日,该院法官吴冯菊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约定租房五年,每年房租为20万,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只支付了第一年租金20万元,此后,经双方协商租金每年降至12万元。由于被告生意失败未能及时支付剩余租金并且选择了人去楼空,因此原告诉至该院。
吴法官接手该案后,认真审查案情,找准双方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她结合双方争议焦点,对症下药,多次同双方当事人沟通具体情况,讲法析理,耐心细致地调解,疏导他们的思想。双方当事人由一开始的互不让步到最终达成了共识,握手言和,尽释前嫌,并约定了准确的还款期限。
在办案中,吴法官始终坚持定纷止争的原则,入情入理地分析案情,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努力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鼓励和促成当事人和解,使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 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中,吴法官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民事案件繁锁,调解一个案件往往会耗费法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面对双方当事人“相逢一笑泯恩仇”的结果时,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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