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张璐)“张法官吗?我要还钱……”,近日,准备乘坐飞机回老家探望母亲,因买票被限制的被执行人白某,主动到拜城县法院履行了债务。
2016年7月,李某与白某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拜城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并制作民事调解书,由被告白某补偿原告李某费用6万元,白某于2016年10月底支付2万元,2017年1月底支付2万元,余款于2017年6月底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白某分文未付,李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白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但白某置若罔闻。执行人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未发现其有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僵局,后执行人员了解到白某经常回老家探母,便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出行受阻,迫使白某主动还款。果不其然,2017年7月,白某决定回乡探母,在阿克苏飞机场购买飞机票时受限,得知是自己被列入法院老赖黑名单的原因后,白某只能主动现身法院,主动履行了案款。
据悉,拜城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已形成常态化,有条件履行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将被列入黑名单,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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