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世伟)2017年,拜城县法院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执行涉贫案件,在更好地将法院的审判职能与全县发展大局相对接的同时,助推全县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6年,该县某农产品加工企业因经营不善,拖欠1800余户农民西红柿款近300万元,该企业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农民们无奈起诉至拜城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拜城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传唤了该厂的法定代表人何某,并对该厂设施进行查封。法官查封了该企业的待售货物,并四处联系买家,将货物进行变卖,变卖金额300余万元。为不影响春耕,法官们放弃周末双休,加班加点,最终,今年4月初,农民兄弟们陆续领到了被拖欠的西红柿款。
“贫困户决不能因案件执行不到位而返贫,尤其是那些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摆脱贫困的当事人,法院在这方面更应该主动作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拜城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吴多敏说。
家住老虎台乡的农民阿某,有养殖致富的念头,但其前两年刚出过车祸,不久前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其10余万元,但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伤病新愈,妻子患病,让他的生活举步维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拜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启动执行程序,简化了立案手续,一方面向保险公司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向肇事司机告知阿某的家庭情况,晓之以情,动之以法,同时与阿某沟通,协调阿某减让部分标的款,经过多轮调解沟通,双方均互相让步,案件得以顺利执行。阿某感激地说:“要是没有法院同志费心,我都不想活了。等我这伤好了,我要发展养殖,不能老当贫困户,人穷志不能穷!”
“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拜城法院共受理涉贫案件60余件,执结50余件,结案率80%以上。执行到位金额300余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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