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龙胜泉)自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以来,三穗县人民法院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的建设为抓手,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为落脚点,用好“六项”工作制度,“六管”齐下,全方位管人、管案、管监督、管绩效、管奖励、管惩罚,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促进审判质效有效提升。
一是用《暂行规定》管人。制定《人员分类管理及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明确了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细化了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实现岗位职责“一个镙钉管一个眼”,有效防止了各类人员因工作职责不明确发生工作推诿现象。
二是用《管理办法》管案。制定《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办案效率。该《管理办法》本着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兼顾均衡办案的原则,对各类案件从立案、审判、委托鉴定、评估、结案、执行、归档、送检等各环节作出具体的规定,审判管理监督团队负责对该《办法》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全程监控,做到事前提示,事中预警、事后评查、及时反馈评查结果、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办案流程规范,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用《工作制度》管监督。制定《审判执行绩效指标调度工作制度》,加强审判执行动态管理。一是审判执行团队负责人一周一调度,即团队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审判执行团队成员审判质效调度会,听取团队成员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二是分管领导半月一调度,即分管领导每半月组织其分管团队成员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员额法官各项审判执行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落实解决办法;三是院长一月一调度,即院长每月组织召开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团队负责人对所在团队审判执行指标完成情况和上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四是审判管理一月一通报,即对每一位员额法官个人办案工作量和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完成情况一月一通报,并进行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最后两位的员额法官,在全院审判执行质效工作调度会上作指标靠后说明。
四是用《实施办法》管绩效。制定《审判执行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员额法官的绩效考核指标以法官的办案工作量、办案数、结案数为基础,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合理设置案件固定系数、案由系数、案件浮动系数等指标,从“贵州法院绩效信息管理系统”大数据提取相关数据,列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业绩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为基础,结合工作数量、质量、效率综合进行考评,其考评结果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的依据,从制度上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是用《分配方案》管奖励。制定《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该《分配方案》以《贵州省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资金分配方案》为基础,实行“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绩效考核奖金由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组成,其中基础性奖金占40%,按月随工资计发,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占60%,按年终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分等次一次性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发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该《分配方案》的实施,体现了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有效提高了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六是用《退出机制》管惩罚。制定《员额法官动态管理退出机制(试行)》,实行员额法官末位淘汰制。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退出机制,旨在打造一支专业化、精英化的法官队伍,持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确保员额法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启动条件为本院在全州法院年度审判执行绩效考核排名第九及以下时,即启动员额法官动态管理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对案件质效考核排名末位,且各项审判指标未达全州水平的员额法官,启动末位淘汰退出机制,员额法官退出后即取消了办案资格,可从事法官助理、司法行政等工作。
三穗法院通过用好“六项”工作制度,六管齐下,既增加了员额法官的工作压力,也促进了工作内生动力,激发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审判执行质效排名由第一季度全州法院排名靠后,到第二季度达到全州法院排名中上水平,有效促进各项审判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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