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孙维存)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用两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积极采取三“穷尽”三“转变”的有效措施,用实际行动来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理念。
三“穷尽”
一是穷尽财产线索。将执行任务分解到每一名执行干警,由每一名干警负责,充分利用一切办法、措施,及时全面地调查被执行人各项财产情况,从根本上来防止有执行能力的当事人规避执行。
二是穷尽执行手段。从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出发,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手段,全面提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的到位率。
三是穷尽执行方法。从维护法律权威尊严,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出发,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尽全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 经教育无效的,依法行政拘留 。
三“转变”
一是“把被动转变为主动”。实行执行任务与执行人员个人绩效挂钩,严格落实执行法官个案执行情况督办制、促使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探索执行办法和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执行效率。
二是“把独家转变为多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完善推进与公安、交警、检察等政法部门联手打击“老赖”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推进与金融、保险、银行、国土、发改等部门联合查控体系,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实现对被执行人车辆、婚姻、低保、房地产、存款、证券等信息的联查,打造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的信息平台,切实解决查人找物的执行难问题。
三是 “把强制转变为和解”。在执行工作中,切实改变以往的就案办案,机械执行的老套路,注重发挥执行和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激化, 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案件的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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