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洪垒)今年以来,拜城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坚持和谐执行与强制执行有机结合,把破解“执行难”作为善待人民群众、关注民生、保护民利、保障民益、改善民生的崇高使命,积极探索标本兼治解决“执行难”的途径和方法,使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注重执行和解,辅之强制执行,又好又快地执结各类案件。执行干警注重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努力做好被执行人工作,采取真情感化、着重调解、多方参与、实质解决的方针,认真分析案情,找出矛盾症结,对症下药,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或者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不留下矛盾隐患。
二是确保社会稳定,实行执行案件回访。案件执结后,执行庭会同审监庭逐案进行回访,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现了所执结的案件无一上访,无一缠诉。
三是体恤民辛,把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列为工作重点。为切实保障民权、改善民生,把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拖欠职工工资案件、保险基金等案件做为重点案件执行。启动“快速执行立案通道”予以优先立案,对因工伤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依法主动调查取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等。
四是体现关爱,实行执行司法救助基金制度并纳入财政预算。除了实施对特困案件“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要求”的专人专案责任制度以外,为了进一步拓宽执行救助的渠道,加大司法救济力度,切实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设立了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用于救济和资助特殊情形下,属社会弱势群体且有实际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该项基金的设立解决了确实需要提供救助的涉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实利益问题,体现了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了司法权威,使执行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法院执行“为民”、“爱民”的工作宗旨。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具有重要意义。截止目前,共向6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10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五是执行工作中树立“畜水养鱼”的和谐执行理念。执行过程中,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利益着想,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着想,本着“畜水才能养鱼”,决不“杀鸡取卵”的执行工作思路,收到良好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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