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泸州市纳溪区宣传部一事业人员被前妻痛斥借钱不还

发布时间:2017-06-07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泸州纳溪区宣传部一事业人员借钱不还 以“假离婚”设套骗离

如今又与小自己20余岁的女学生结婚

  我出生在泸州市叙永县大石乡大石村的一个农村家庭,小学毕业后就外出打工,在北京做过美发行业,后来卖一次性用品。在销售一次性用品期间,认识了同乡人杨某,在杨某的甜言蜜语下,2008年我与已是二婚的杨某结婚。婚后,生女儿、养女儿、在县城买房、又卖房、假离假、借钱到成都买房、再卖房、房和钱都两手空、“假离婚”成真……这就是我2008年至2011年1月办理“假离婚”这只有三年时间的婚姻经历。从办理假离婚的那一刻,到如今假离婚成真,饱偿痛苦、折磨,还要独自扶养年幼的女、偿还借钱买房的债务。

  杨某,今年40岁,大学本科,做过导游、大石镇中学语文老师、大石镇政府接待人员、办公室主任、叙永县委宣传部事业人员、纳溪区宣传部事业人员,现已成为我的前夫,几天后的2017年5月14日,他就要和他以前的中学学生结婚了。

  而我,却在拼命工作挣钱,为他假离婚的阴谋埋单,偿还假离婚时为买房欠下的借款,还要独自抚养8岁的女儿。

  白天拼命麻木的工作,夜深人静时,内心的创伤,撕裂似的痛,质问生活怎么能对我如此不公。在无数个夜晚,我一字一句的写下了从认识杨某至今的经历,方惊觉,我的这段只维系了三年的婚姻,也许从一开始就是别人设下的一个陷阱。

  我为身无分文的他买了车票,随他回老家

  回老家,他当了中学教师,我开了小美发店

  2008年,我在北京销售一次性用品,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杨某,当时他在一家旅行社做旅游业务。刚认识不久,杨某开始追求我,他每天的甜言蜜言打动了我,杨某与我确定恋爱关系。之后,杨某向我诉苦说旅游业务不好,做不下去了。他还说他个人吃饭都成问题,已是身无分文。接着,杨某让我离开北京,和他一起回他的老家叙永县大石乡凤凰街上,在杨某的游说和他对我们美好未来的规划下,我同意回他老家,当时回老家的车费他都没有,还是我掏钱买了两人的车票,才回了他老家。

  回到杨某老家后,杨某又重新回到教师岗位,在大石乡大石中学教书,教初中语文和美术。而我用我早年打工时的积蓄在大石乡街上开了一个美发店,杨某没有支持我一分钱。

  就这样,杨某与他前前妻的女儿和我,三人在一起生活。我们三人的生活、日常开销,都是我开美发店的收入用来支付。杨某的工资从没有拿出来过,都是他自己保管。

  第二年,2009年11月2日,我迎来了我和杨某的孩子,是个女儿,杨某和他的家人对女儿的到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喜悦,也没有照顾刚出生的孩子和我,更没有为我和孩子花费一分钱买东西。生孩子的费用都是用我当初打工时存下的钱。还不能下床的我只能靠我嫂子和妹妹照顾。

  回想我生孩子那天晚上,更让我伤心欲绝。因我患有高血压,医生说生孩子有一定风险,还特别嘱咐生孩子后必须要人守着,但是,当晚杨某却不见人影,是我妹和我嫂子守在产房外,之后,我妹给杨某打电话,但杨某使终没有接电话,杨某自称说喝醉了,睡在车上。想起这些,让我觉得杨某和我的婚姻并不是建立在爱上,而是阴谋之上。但当时单纯的我还天真的相信他,还要和他过一辈子!

  2010年,我与杨某在叙永买了一套房,花光了我所有积蓄。

  卖了房,拿了钱,杨某留在了成都……

  在2010年快到年底时,杨某说要去成都和我哥哥一起学做装修。杨某便辞去了中学老师的工作去了成都。

  之后,2011年,我姐说了,我们一起合伙做生意,在这个时候没钱投资,杨某就说把叙永的房子卖了,房子快装修好了,也没住过,我就答应了。

  叙永的房子卖了,卖房的钱杨某全部拿走,我没有保管资金。我与杨某去成都了解了一下,我觉得不合适,生意就没做成。

  之后,我一个人回大石带孩子、经营我的美发店,杨某则一个人继续留在成都,一呆就是几个月。

  “假离婚”,在成都卖房可以省好几万!

  哪成想,这是个早有预谋的陷阱…

  又过了一段时间后,杨某说,钱放着要花,想在成都买房,我也同意了他的想法。然后,杨某又说,如果我们办个假离婚证,在成都买房可以省几万元钱。那时我根本没想那么多,更不知道杨某是有心机的。我答应了杨某办假离婚的要求。

  在杨某的催促下,于2011年1月10日我和杨某办了“假离婚”,当时杨某还让我签了一份双方无财产、债务的协议。如下图:

  上图是杨某提前准备好让我签的离婚协议书,他说是为在成都买房假离婚,协议上说我们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所以我也就没在意。但实际上我们是有共同财产的,杨某当时把2010年花光我打工时存的所有积蓄在叙永买的住房卖了,获得几十万元房款,准备到成都买房。我与杨某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如下图:

上图是我与杨某婚姻存续期间与房产公司签的购房合同。

  杨某把买的新房卖掉,杨某让我写的收到对方房款的收条。卖房款收条是我写的,但是房款却是杨某收的,付款人也确认了是把钱付给了杨某。杨某就这样一买一卖把我打工时的所有积蓄拿到手了。此后,杨某也一直保管我们所有的积蓄。

  杨某以他个人的名义在成都买了一套房。因我在老家大石经营美发店,我们所有的钱、包括之前卖房的钱在内也都是杨某保管,所以买房手续都是杨某一个人在办理,具体花多少钱,我也不清楚,杨某也没有告诉过我。拿到房后,杨某叫我去看了一下,我说房子还可以。但是拿到房后一直是空起的,没有装修过。杨某说,房子是按揭的,每个月的按揭有点高,压力太大,把房子卖了。

  2012年,杨某又回大石镇党政上班,做的工作是接待,每天早出晚归,长期回到家都是喝的醉熏熏的,半夜12点过后才回家,是常有的事。

  在此期间,杨某说他的接待工作需要花很多钱,他的工资那么一点点,根本不够花。于是他向我爸爸借了一万元。

  过了一段时间,杨某又找到我妹夫的爸爸妈妈,让帮忙给他贷款两万。贷款之后,利息都是我开美发店的收入替他付的,杨某从来不去结利息。过了两年,贷款到期了,杨某还是不还贷款,银行的工作人员就经常找我说话,于是我就跟杨某说银行让还贷款,杨某回答我就只有一句话“现在没钱,你叫你爸借点钱还了吧”。

  我爸爸是个农民,哪来这么多钱,我没有听杨某的,我不忍心也开不了口。

  但我哪知道,杨某是个没心没肺的人!过了些日子,杨某又开始让我去借钱,借钱谈何容易,在杨某多少次游说下,我才向我父亲开口借钱,我父亲就又借了两万元,我拿着我父亲一分一分攒下的养老钱给了杨某还代款。加之前杨某向我爸爸借的一万,杨某一共借了我爸爸三万元。

  现成想起,我真是蠢到家了,更是对不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爸爸。而杨某那时在大石乡党政办上班经常外出、打牌、喝酒,都要花很多钱的!

  2013年,杨某又到叙永县委宣传部上班。杨某就理所当然的住在了叙永县城,而我带着孩子、还要经营美发店住在大石乡。杨某说他刚去县城里上班,压力很大,孩子也太小,以后好点了我再去。

  之后的日子,就是我一个人带着三岁多的孩子经营一个小美发店过日子,长期半夜才忙完。孩子住、吃、穿、上学,都是我一个人承担,杨某就基本不管家里了,也没有给过我生活费等。

  杨某到叙永县委宣传部上班后,就很少回家了,甚至有时到大石从家门口经过,我都不知道,连孩子都不看一眼就离开了。我要带孩子还要经营门店,我也很少去杨某上班的叙永县城。即便我偶尔去,杨某也不怎么答理我了,就说工作忙。这哪像是夫妻呀?

  令我最伤心的一次是,我好不容易到叙永县城去看杨某,杨某却不让我到他新住的地方。我问他为什么不让我去。杨某却说家里很乱,你看见不好的!我对杨某说有什么不好的,我可以帮你打理啊。仍然被杨某拒绝了。

  这是什么理由,不让自己的老婆到新住所,是因为屋里太乱,看见不好!简直胡扯!

  假离婚成真,房、钱、人和我都没关系了

  他与小自己近20岁的女学生要结婚了

  后来我才知道,杨某不让我去他的住处,是因为杨某在大石中学教书时的一个女学生余某一直在叙永。并且和杨某在一起了。

  2015年春季,杨某的工作从叙永调到泸州市纳溪区,他的学生余某也来了泸州上班。在纳溪区租了一套房,有杨某的妈妈、杨某的大女儿、和余某住在一起。

  当时,杨某的这些情况,我都一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期间,杨某的妈妈、杨某的大女儿,还在帮着杨某隐瞒我,叫我在大石住一段时间,先别到泸州,过后再说。

  后来,还是杨某的爸爸告诉我的,杨某的爸爸说余某一直跟杨某住在一起的。

  我听了之后,我心里特别伤心,跟杨某在电话里大吵一架。

  已是伤心欲绝,我准备去纳溪找杨某,说清楚。但杨某叫我别去。

  心里的伤痛让我必须找到杨某,说清楚,我到了纳溪。杨某不告诉我他租房的地址,不让我去他租的房子里,也不去来见我。

  我就这么孤零零的站在纳溪的大街上,欲哭无泪!感觉能包容世间万物的地球,也嫌我是多余的….

  我打电话问杨某爸妈,他们也不告诉我地址,之后干脆不接我电话了。

  无奈之下,我给杨某的朋友打电话,请他转告杨某,与我见面,给我一个明确的回答。

  当时还下着好大的雨,我冷的不停打寒战,我就这么等了好几个小时,杨某终于出来见了我一面。

  杨某首先明确的说他不会让我去他住地,并让我回大石呆着,把孩子带着,以后再说。

  我说我不可能在大石了,那是个伤之地。于是我来到了泸州,我独自一人带着小孩。

  现在回头看,杨某一开始追求我,就是一个编织好的骗局,据了解打听,那时,在北京身无分文的杨某听说我有钱后,才开始追求我,再回他老家,所有家庭生活开支都由我支出,让我拿出所有积蓄,又要到成都卖房,又以省钱为由提出“假离婚”,最后买的房是杨某个人的!还让我跟我父亲借钱、为其还贷款,但那时,单纯的我对杨某还百分信任,没有一点怀疑。待现在看清时,我已被骗得一无所有、遍体鳞伤,还要为杨某偿还债务。

  时间一晃就又过了两年了,杨某当初对我说的“假离婚”也成真,而杨某对孩子也从来不管不问,更别说孩子的抚养费。

  我无数次叫杨某还向我爸爸借的钱,但杨某依然不还,还说“现在压力大,没钱!”

  但事实真如杨某所说“现在压力大,没钱”吗?非也,据了解,杨某在泸州江阳区蓝田街道又买了一套房,还了一辆新车,还要第三次结婚了!难道只是向我爸爸借的那三万没有吗?杨某,别忘了,你还是一个人!要有基本的良知!

  花光我所有积蓄买的房,被杨某独自占有。跟我父亲借的钱也不归还,这让我彻底崩溃,彻底看透杨某阴谋的嘴脸!我不敢相信,当初我如此信任、付出真心、让我托付终身的人却设下圈套,让我人财两空,还搭进了我父亲的养老钱!

  杨某的所作所为令人发指,很难想象他曾经做过中学教师,还在叙永县宣传部做宣传工作,还是个共产党员,如今也是泸州市纳溪区宣传部的事业人员,从事需要高尚道德工作的人,怎么做得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纳溪区宣传部的领导们,杨某干的这些勾当,您们知道吗?党组织管吗?

  被杨某骗到一无所有、还欠下债务,我却不知如何将他绳之以法,希望得到广大网友及法律界人士的帮助,谢谢!孩子还小,需要我抚养长大,我还不能倒下,我努力经营着我的这个小小理发店,只能在这夜深人静、伤痛难掩之时,写下心中的伤痕……

 上图是5月在纳溪区委宣传部拍到的纳溪区委宣传部职工去向公示栏。画红方框为我前夫杨某,显示为请假状态。当时杨某可能去准备其几天后的婚礼了。

 

杨某的其它生活作风、思想腐化等问题,我也书面向泸州市、纳溪区相关部门反映。

  以上投诉举报句句真实,如有不实,我刘太乾(身份证扫描如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网无责。 

举报人:刘太乾

2017.5.5

投诉人基本资料:
投诉人姓名: 刘太乾 身份证: 51052419XXXXXXXXXX
手机: 1537XXXXXXX 固定电话: 0830-85XXXXX
QQ号码: 54XXXXXXX 单位名称: 龙马潭区XXXXX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XXXXX 邮箱: 54XXXXXXX
投诉IP: 61.XXX.XXX.XXX.XX 投诉时间: 2017-05-07 13:03:05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被投诉人姓名: 杨X 电话/手机: 189XXXXXXXX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XXX 被投诉单位: 纳溪区宣传部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免责声明:投诉报料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无关。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不对其进行任何编辑和修改,仅原文刊载,投诉报料人自愿对其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第三方承担的连带责任等由投稿人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但本网站会履行相应告知义务,告知投诉报料中相关各方。敬请相关各方及部门对反映的相关内容予以核实,也请读者仅作参考。对投诉报料的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保持中立。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