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丹)明明有钱就是不想还,还千方百计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不过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确定的赔偿责任。近日,玛纳斯县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黑某以其姐夫名义存入银行的存款38000元,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初,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黑某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玛纳斯县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由被执行人黑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申请人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0846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黑某却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为此,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多方查找,未发现被执行人黑某名下有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电话通知黑某到法院处理案件。面对法官,黑某每次表面态度十分配合,实际却总向法官“念苦经”敷衍搪塞无钱可还。
当案件无实质进展,承办法官一筹莫展时,近日,申请人李某急急忙忙地跑到法院向承办人提供了黑某2014年制种玉米款打入姐夫罗某帐户的线索。得知这一消息后,该院执行法官当即赶往玛纳斯县某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并了解到被执行人黑某将68969元玉米种子结算款打入罗某的银行卡上,其中有黑某的玉米结算款38067元,执行法官经过与信用社协调,当机立断采取措施,依法扣划了罗某名下的银行存款38000元。
面对法院依法查明的事实和法官对规避执行行为的释法明理,黑某深深懊悔自己的规避行为,近日,被执行人黑某已将欠款全额支付给李某,该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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